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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男人却似乎感应到了他的悲哀,担忧地小声叫着他的名字,伸手擦掉他眼角的水迹。
而后小心翼翼地慢慢抱住他的腰,在他视线被泪水模糊的时候,鼓起勇气,给了他一个之前从未有过的,主动的亲吻。
虽然只是落在脸上。
番外《日常之饮食篇》
加彦最拿手的菜是馄钝。
他脑筋很直,不懂得变通,总显得笨。而不需要变化和创意的东西,他恰恰就能做得很好。
加彦配料的肉馅口味浓淡总是刚刚好,包出来的馄钝大小也正合适,每个都一模一样大,形状也完全相同,饱满漂亮,而且绝对煮不散。
连汤里加的葱段和醋的分量都很精确,吃起来只觉得汤清馅细,香而不腻,吃过的人没有不夸奖的。
除了肖蒙。
肖蒙会夸奖才怪,他跟加彦做朋友几十年,说过的好话也不会超过五句。
只不过如果加彦做馄饨当夜宵,他就皱着眉头,一脸嫌弃地大概吃个四五碗,然后哼哼唧唧地抱着肚子去睡觉。
肖蒙最近因为公司不分上下疯狂加班,昼夜颠倒地忙了一段时间,得了肠胃炎,一个礼拜都只能吃吃淡而无味的菜色,嘴里淡出鸟来。总算可以进食油腻的东西了,加彦问他夜宵想吃什么,他咳嗽了半天清嗓子,才说:「我要吃馄钝。」
加彦周末也要上班,为了给肖蒙做馄饨,中午急忙忙跑回来,手忙脚乱包好几十个,再跑去上班,等着晚上回来煮给肖蒙吃。
肖蒙无所事事躺着看了大半天的杂志,心神不宁辗转反侧的,等不到加彦回家就忍不住要去看看加彦包好的馄饨,一看之下却忍不住惨叫出声:「啊!这个笨蛋!!」
加彦忘记把包好的馄钝放进冰箱里了,这种室外三十五度的高温,虽然屋子里开着冷气,馄饨放了十来钟头,味道也已经变了。
「妈的,这样叫我怎么吃,想毒死我啊!」肖蒙怒骂连连,端着馄饨往垃圾桶走了两步,又停住。
如果被加彦知道他肯定要心疼得直唠叨,就算馄饨发臭了那个节俭的男人也会一个不漏地吃掉,绝对不浪费粮食。
要倒就干脆毁尸灭迹,不如倒进马桶里冲走算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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