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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前的林序不这样的,江槐却乐得哄他,偶尔也会有愧疚之感,他看到了好的剧本却总是忍不住。
林序倒是不在意这些,怨妇归怨妇,却还是安慰他:“有几次你放假在家,我却是出差了没在家里。
我抽空会来陪你,没事的。”
他也会愧疚,觉得江槐难得休息一次他却有事不能陪他,那时候就是江槐像个怨妇一样地给自己发消息。
他们不是彼此的贤内助,却可以相互理解和妥协,这就够了。
那天,江槐在片场拍戏,遮阳伞下翻阅着剧本,五六月份的阳光少了几分炽热,微风多了几分舒爽。
猝不及防,片场来了位家人,少年气的装扮肯定又是从自己的衣柜里翻出来的一套衣服,手持一支火红的玫瑰站在人的面前,遮挡住了几分光亮,唇角含着几分笑意,将玫瑰递到了江槐的面前。
江槐愣了愣,眼底掩藏不住的惊喜,放下了剧本接过玫瑰闻了闻,玫瑰开的正艳,好似他们的爱情浓烈:“怎么就一支玫瑰?别告诉我你破产了,还是说从路边卖花的小女孩那里买的。”
林序摇了摇头,蹲下身来,目光灼灼地打量他许久未见的爱人:“不是,是家里的玫瑰到了花期,就折了一支过来。”
而后而顿了顿又道:“我很想你。”
江槐垂眸不敢看人的眼神,只觉得胸口发烫,张了张口却不知道说什么,千言万语最后化成了一句:“谢谢,我也是。”
原来他江槐也有这样口拙的时候。
那次林序在片场呆了有一周,那支玫瑰用汽水瓶插着加了营养剂,就摆在床头,他们睡觉的时候,做爱的时候都能看见。
后来渐渐有了枯萎的征兆,江槐就拿去让人帮他做成了标本。
世界上那么多玫瑰,他独喜欢这一支,话说回来,林序似乎也很喜欢自己腰腹处的黑白玫瑰,独一无二且永不凋零。
也因为这样,两个人的默契就像约定好了似的,空出了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打算去陪对方,却意外的多了一个月的蜜月时间。
他们游历了许多地方,见过不同的风景,也吃了不同的美食,认识了形形色色的人,这其中不乏有他们的小粉丝。
林序这个人,身在铜臭之中却从不世故,他斯文也有他的浪漫,他现实偶尔也会理想,他博学多才,或许从来都是天之骄子的模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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